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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0-29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于订购领导小组印发《黑龙江省药品集中于订购价格同步实施方案》(以下全称《方案》),将启动招标和挂网药品价格同步工作,《方案》实行后患者在公立医院购药将享用更加较低价格。 据省医保局涉及负责人讲解,根据价格同步实施方案,此次黑龙江省药品集中于订购平台上的所有药品(国家的组织集中于订购、国家谈判和定点生产药品除外)都将参予价格同步,同步全国省级集中于订购低于中标(挂网)价,收集到的同步价格,不得低于黑龙江省药品集中于订购平台现行价格,价格同步后黑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于订购平台订购挂网药品时实施不低于平台价格订购的规则,此举将有效地减少公立医疗机构订购药品价格,让百姓受益。 据报,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按照实施方案制订价格同步通报,细化同步规则,明确责任分工,保证价格同步取得实效,让省内公立医疗机构以全国最低价订购药品,严苛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更进一步减少药品价格,减低群众用药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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