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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13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了《2010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专科班对口招收办法》。据理解,凡应届高中毕业生所持学生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往届毕业生所持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介绍信或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介绍信等信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招办登录的报名点甄选。凡录取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收的机械、电子、信息、旅游、财经、建筑6大类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需获得所学专业或相似专业的一个初级(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经过登录的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方可具备录取资格。
考试时间为6月7、8日。总分仍为750分。皆是录后填志愿,志愿共计设置一个第一第一志愿和四个平行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入学时间分别决定在普通高校本科第二批和本科第三批。除身份类加分外,被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颁发先进设备、劳模的试题,可得10分;而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参与国家有关部委的组织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的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取得一等奖者特20分,获得二、三等奖者特15分。
凡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参与省教育厅或与涉及行业、部门联合的组织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的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取得一等奖者特15分、二等奖者特10分。若有多项扣分以最低项计,不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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